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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于2018年12月25日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协会章程规定,至2023年届期已满,应召开第九次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九届理事会。现请各单位推荐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要求

按照八届七次理事会通过的《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章程》(修改稿)规定,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 

4.身体健康,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未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其单位应是省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社会信誉良好、有较强实力、经营良好、业绩突出、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支持本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的企业; 

8.理事单位当选为常务理事单位后,其选派的常务理事应与理事为同一人;

9.个人会员常务理事,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实践经验,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影响力强,在会员和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10.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二、推荐程序

1.每个会员单位只能推荐一名常务理事候选人,由单位填报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常务理事候选人统筹考虑后,提出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上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3.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上报审核通过后,提交九届一次理事会选举。


三、常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选举产生后的常务理事享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同时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义务。

望各会员单位严谨推荐常务理事候选人,认真填写常务理事推荐表。

联系人:刘源

联系电话:010-64801731、13911920400


附件: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