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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于2018年12月25日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协会章程规定,至2023年届期已满,应召开第九次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九届理事会。现请各单位推荐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推荐要求

按照八届七次理事会通过的《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章程》(修改稿)规定,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

4.身体健康,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未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7.单位会员理事,其单位应是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在行业内或本地区具有较强实力或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 

8.个人会员理事,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实践经验,在会员和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9.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二、推荐程序

1.每个会员单位只能推荐一名理事候选人,由单位填报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理事候选人统筹考虑后,提出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上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3.理事候选人名单上报审核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选举。


三、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选举产生后的理事享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义务。

望各会员单位严谨推荐理事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表。


联系人:刘源

联系电话:010-64801731、13911920400


附件: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23年4月23日